MSDS16-2560Q
发布时间:2016.03.26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喷码机
16-2560Q
页数 : 1 / 8
版本 : GHS (CN) 中文(简体)
版本号 : 3.02
发行日期/ 修订日期 : 8/8/2014.
上次发行日期 : 2/14/2014. (3.01)
第一部分 物质/制剂及公司/企业标识
1.1 产品标识
产品名称 : 16-2560Q
产品代码 : 产品代码: 16-2560Q, 16-2560Q4
1.2 物质或混合物相关的确定的用途和使用防止建议
物质用途 : 工业应用: 用于连续喷墨过程中使用的油墨。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2.1 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
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全球协调体系(GHS)的分类
Flam. Liq. 2, H225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Skin Irrit. 3, H316 引起轻微皮肤刺激。
Eye Irrit. 2A, H319 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
毒性不明的成分 : 混合物中由毒性未知的组分组成的比率: 18.8%
生态毒性不明的成分 : 混合物中由对水生环境毒性未知的组分组成的比率: 18.8%
2.2 标签要素
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全球协调体系(GHS)标签要素
危险。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 引起轻微皮肤刺激。 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 [
预防措施] 避免吸入蒸气。 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及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事故响应] 如吸入: 如果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 如果眼睛刺激持续: 就医。 [贮存]
保持容器密闭。 在通风良好处储存。 [废弃处置] 没有。 16-2560Q GHS (CN) 中文(简体) 版本: 3.02 页数:2/8
危险成分 : 1) 2-丁酮
2) 四丙基溴化铵
ANSI Z129.1-2006 标签要素
急救概述 :
2.3 其他危害
不导致分类的其他危险 : 无。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制剂 : 混合物
产品/成份名称 CAS # % 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全球协调体系(GHS)的分类
1) 2-丁酮 78-93-3 45 – <55 易燃液体 – 2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 2A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麻醉效应) – 3
2) 乙醇 64-17-5 5 – <10 易燃液体 – 2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 2A
3) 四丙基溴化铵 1941-30-6 1 – <3 皮肤腐蚀/刺激 – 2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 2A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4.1 急救措施说明
眼睛接触 :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眼睛,并不时提起上下眼睑。 检查和取出任何隐形眼镜。
连续冲洗至少十分钟。 寻求医疗救护。
吸入 : 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 如果仍怀疑有烟存在,
救助者应当戴适当的面罩或独立的呼吸装置。 如沒有呼吸,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停止
,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进行人工呼吸或给氧。 如使用嘴对嘴呼吸方法进行救助,
可能会对救助者造成危险。 寻求医疗救护。 如有必要,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
。 如失去知觉,应置于康复位置并立即寻求医疗救治。 保持呼吸道畅通。
解开过紧的衣服,如领口、领带、皮带或腰带。 在火灾时吸入分解产品后,
症状可能延迟才出现。 受到暴露的患者须医疗观察 48小时。
皮肤接触 : 用大量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 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如果出现症状,
寻求医疗救护。 衣物重新使用前应清洗。 鞋子在重新使用前应彻底清洗。
食入 : 用水冲洗口腔。 如有假牙请摘掉。 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
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 如物质已被吞下且患者保持清醒,可饮少量水。
如患者感到恶心就应停止,因为呕吐会有危险。 禁止催吐,
除非有专业医疗人士指导。 如发生呕吐, 应保持头部朝下以避免呕吐物进入肺部。
寻求医疗救护。 如有必要,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
切勿给失去意识者任何口服物。 如失去知觉,应置于康复位置并立即寻求医疗救治
。 保持呼吸道畅通。 解开过紧的衣服,如领口、领带、皮带或腰带。
4.2 最重要的症状和效应,包括急性的和延迟的
潜在的急性健康影响
眼睛接触 : 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
吸入 : 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 (CNS)。 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
接触分解产物下会导致健康危险。 暴露后,严重的影响会延迟才出现。
皮肤接触 : 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或严重危险。
食入 : 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 (CNS)。 刺激口腔、咽喉和胃。
过度接触征兆/症状
眼睛接触 : 不利症状可能包括如下情况: 疼痛或刺激 流泪 充血发红
吸入 : 不利症状可能包括如下情况:
恶心呕吐
头痛
瞌睡/疲劳
头晕/眩晕
意识不清
皮肤接触 : 没有具体数据。
食入 : 没有具体数据。
4.3 需要任何即时的医疗关注和特殊处理 16-2560Q GHS (CN) 中文(简体) 版本: 3.02 页数:3/8
对症处理 在火灾时吸入分解产品后,症状可能延迟才出现。 受到暴露的患者须医疗观察 48小时。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5.1 灭火介质
适当的灭火介质 : 使用化学干粉、CO2、雾状水或泡沫灭火。
不适当的灭火介质 : 禁止用水直接喷射。
5.2 从物质或混合物产生的特殊危害
来自物质或混合物的危害 :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在燃烧或受热情况下,会导致压力增加和容器破裂,
随后有爆炸的危险。 溢出物流入下水道会产生着火或爆炸危险。
有害的热分解产物 : 分解产物可能包括如下物质: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氮氧化物
卤化物
金属氧化物
5.3 对消防员的建议
消防人员的特殊防护设备和防范措施 : 如有火灾,撤离所有人员离开灾区及邻近处,以迅速隔离现场。
如果有任何人身危险或尚未接受适当培训时,不可采取行动。
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将容器从着火区域移开。 用雾状水冷却暴露于火场中的容器。
消防人员特殊防护设备 : 消防人员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和带有保护整个面部的正压自给式呼吸装置 (SCBA)。
消防员的防护服(包括头盔、防护鞋和手套)符合欧盟标准EN469
将对化学事故提供一个基本水平的防护。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6.1 人身防范、保护设备和应急程序
对于非紧急反应人员 : 如果有任何人身危险或尚未接受适当培训时,不可采取行动。 疏散周围区域。
防止无关人员和无防护的人员进入。 禁止接触或走过溢出物质。 切断所有点火源
。 危险区域禁止火苗,吸烟或火焰。 避免吸入蒸气或烟雾。 提供足够的通风。
通风不充足时应戴合适的呼吸器。 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对于紧急反应人员 : 如需穿戴特殊的服装来处理泄漏物,请参考第8部分关于合适的和不合适的物料的信息
。 参见“非紧急反应人员”部分的信息。
6.2 环境防范措施
避免溢出物扩散和流走,避免溢出物接触进入土壤、河流、下水道和污水管道。 如产品已经导致环境污染(下水道,
水道,土壤或空气),请通知有关当局。
6.3 抑制和清洁的方法和材料
小量泄漏 : 若无危险,阻止泄漏。 将容器移离泄漏区域。 请使用防火花的工具和防爆装置。
如果溶于水,用水稀释并抹除。 相应的,如果不溶于水,
用一种惰性的干燥物料吸收并置于合适的废弃处置容器中。
经由特许的废弃品处理合同商处置。
大量泄漏 : 若无危险,阻止泄漏。 将容器移离泄漏区域。 请使用防火花的工具和防爆装置。
从上风向接近泄漏物。 防止进入下水道、水道、地下室或密闭区域。
将溅出物冲洗至废水处理工厂或者依照下述方法处理。 用不燃吸收剂如沙、土、
蛭石、硅藻土来控制收集泄漏物,并装在容器内,以根据当地的法规要求处理。
经由特许的废弃品处理合同商处置。
被污染的吸附物质可呈现与溢出产品同样的危险。
6.4 其他部分的参照
参见第8部分的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信息。 参见第13部分的其他废物处理信息。